公眾街市租金差90倍 申訴署批食環署管理差助長濫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8/30 12:20

最後更新: 2018/08/30 12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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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署批評食環署在管理街市租務工作上有多處不足之處。(馮漢柱攝)

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食環署,在管理街市租務工作上有多處不足之處,有待改善。當中包括街市的租金水平低及差距甚大,造成不公平競爭;食環署又不限制每名承租人可租攤檔數目,助長濫用等。

公署指,目前全港有99個由食環署管理的街市,因以低於市場租金的底價作為競投模式,致有近80%攤檔租金低於市價,公眾街市亦連年虧損過億元。公署又批評,署方將1193個公眾街市的攤檔凍結閒置,60%攤檔集中在5個街市,已被凍結出租達4年至23年。申訴專員公署過去3年半共收到65宗相關投訴。

公署發現過去19年食環署凍結早年承租攤檔的租金,令他們長期享受低廉租金優惠;亦出現同一街市,2個面積相同、位置的攤檔,實際租金相差逾70至90倍。其中一個攤檔月租只需130元,而另一個售賣同類貨品的攤檔租金高達1.2萬元,兩者相差90倍,惟較平租的攤檔,出售的貨品未有降價惠及市民。

另外,食環署容許承租人自動續租,致減少其他人租用攤檔的機會,亦削弱承租人進步的動力。對於食環署沒有限制承租人租賃攤檔的數目,亦備受批評,當中有約730人承租公眾街市的3159個攤檔,佔已承租的攤檔數量逾20%,造成濫用。

公署又舉例指,有同1商戶租用同1街市的23個攤檔,但全部用作儲存貨物;亦有2名租戶承租同1街市內的45%濕貨攤檔,但只開設兩間花店,嚴重影響市民的購物選擇。

公署又點名指元朗同益街市,因為租戶就維修問題未能達成共識,令28個攤檔凍結20多年,公署批評嚴重浪費公共資源,認為若檔主出於個人利益反對維修,食環署應加強管理。